婆婆公公和爸爸妈妈都老了,让他们住一起相互照顾合适吗?
不太合适
1,夫妻组成家庭,家庭是独立的个体。把2个几十年形成的小家庭放在一起,组织个大家庭,生活在一起,由于性格上的差异,生活习惯上的差异,思想观念的差异,文化上的差异,经济收入上的差异,这些差异就会显现出来,产生磨擦,以至矛盾。距离产生美,朝夕相处就容易只看丑的一面,忽视美的一面。
2,亲属关系由3种情况产生。一是由婚姻而产生的姻亲关系。二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子女关系,及其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血亲关系。三是由收养而产生的相当于父母子女的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,法律上又称为拟制血亲。婆婆公公与爸爸妈妈的亲家关系,是由于你们2人结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。这种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,你们的婚姻关系存在,亲家关系就存在。如果你们俩离婚,婆婆公公和爸爸妈妈就不是亲家关系。
3,从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上看"亲属"。亲属包括配偶,血亲和姻亲。配偶,父母,子女,兄弟姐妹,祖父母,外祖父母,孙子女,外孙子女为近亲属。配偶,父母,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。
从这条亲属关系上看,亲家关系远不如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的关系。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关系是血亲关系,是近亲属。亲家关系是近亲属之外的亲属。自己的父母是家庭成员,而亲家之间不属于家庭成员。
4,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让婆婆妈妈和自已的爸爸妈妈住在一起。双方父母住在一起,他们年老多病,需要成年子女照顾,他们之间怎么照顾?3个家庭3代人住在一起有许多不便,理想是3小家住的比较近,"一碗汤的距离"。保持各家的独立性,又就近相互照应,比较好。
这想法太天真可笑了!让4个老人(儿女亲家)住一起相互照顾,最终的结果一定不是亲家闹翻就是你们小夫妻离散,不要认为我说很夸张,人性就是如此:亲家不是亲人,一定是各自更亲近、各自更向着自己的孩子,走近了都生事,再生活在一起绝对只有鸡飞狗跳,相互嫌弃!
两亲家本来就没有任何关系,是因为你们小夫妻结缘才有了联系,4个既没有血缘亲情又一把年纪、各有各的生活习惯和饮食口味还有处事方式,已经年老了谁能为谁改变?有一些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妻晚年还相互嫌弃呢!让他们住在一起到底让谁照顾谁?如果再心态不平地掺和小夫妻的事、各自向着各自的骨肉,甚至还可能生出别的事端,最终打起来都不是没有可能!
如果四个老人都明智的话也绝对不会答应这样的安排,还是各自生活、真的需要照顾你们小夫妻分别尽心或者花钱请人分别照顾更合适!
前一阵我们这里出了一个凶杀案,小两口买了一个八十多平方的房子,两室一厅,猜猜里面住了几个人?六个!
公公婆婆丈母娘,都来了!刚开始还相安无事,到了后来,事就复杂起来了。据说公公和丈母娘好上了,婆婆为此大哭大闹,家里闹得是鸡飞狗跳。
有一次邻居再电梯里碰见她,她的胳膊上绑着绷带,说是老公和儿子打的。后来有人看见她趴在自己家房门口,趴在那里听里面的动静!
出事的那天早上,邻居看见那个丈母娘在门口和公公拉扯,那个老头拖住她不让她走。看见有人过来了,她也没有再说什么,一起又进屋了。
下午警车和救护车都来了,出事的地方是22楼,但是人是倒在20楼的。整个楼梯鲜血淋漓,丈母娘的头已经被砸烂了。20楼是一个租户,为了这个连夜搬的家!
说是婆婆拿着锤子追杀亲家母,女人慌不择路,直接从楼梯往下跑,心慌腿软,跑下两层楼就被追上了,婆婆下了死手,积攒了很久的怨恨都爆发出来了!